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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国资委出台意见加强市管企业自主创新工作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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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在市管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市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培育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7月11日,烟台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强市管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市管企业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确立自主创新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到“十二五”末,市管企业创新成果显著增加,争取3户企业进入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市管工业企业科技投入比重稳步增加,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建立高水平自主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千人计划”、“泰山学者特聘专家”等高层次人才达到10人以上;搭建和完善一批具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创新平台,国家级科技研发机构达到10家以上。

  二是明确自主创新工作重点。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各市管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和全市产业规划确定技术创新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创建企业研发平台工作力度,积极承担和参与国家、省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创企业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鼓励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完善科技资金保障机制,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运用,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专利化和专利产业化;深化企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自主创新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鼓励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的政策和措施。将自主创新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对当年科技经费支出超过规定标准部分视同实现利润计入业绩考核效益指标;对通过自主创新实现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年筹集1000万元资金设立自主创新发展专项基金,对市管企业研发平台建设、重点技术研发项目、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补助。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和服务,确保实现各项自主创新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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