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文明处室”创建活动是镇江市国资委创建文明和谐机关,打造一流团队的重要措施,将对营造管理科学、秩序优良、奋发进取、文明健康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水平奠定基础。此次活动将从组织领导、政治思想、作风建设、业务工作、服务意识、制度建设、环境卫生、工作秩序、干部形象、团结意识等十个方面,对各处室提出60条具体化标准和要求。“文明处室”考评将采取月度普查、平时抽查与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评结果与机关年度考核相挂钩,后三名处室所有人员取消年底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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