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西柏坡红色教育
延安红色教育
井冈山红色教育
遵义红色教育
专题服务
国资研究
政策法规
教育培训中心
数据中心
信息化
联系我们
首页
西柏坡红色教育
延安红色教育
井冈山红色教育
遵义红色教育
专题服务
国资研究
政策法规
教育培训中心
数据中心
信息化
联系我们
公告公示
新闻动态
地方要闻
中心动态
红色文化
党建工作
特别关注
专家团队
机构介绍
红色教育
培训课程
领袖故事
培训资源
新闻动态
活动影像
轮播图
中心简介
延安精神
教学资源
师资介绍
培训计划
培训动态
延安新闻
活动影像
轮播图
机构介绍
红色教育
培训课程
红色家书
教学模式
新闻动态
活动影像
轮播图
中心简介
遵义会议
党史研究
教学模式
培训方案
培训动态
红色故事
活动影像
专题服务
领导讲话
高端访谈
改革发展
创新管理
理论前沿
国资监管
政策解读
法制动态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最新政策
媒体关注
中心介绍
党校培训
国内培训
国企改革
两学一做
企业内训
地方国资委
会议纪要
中央国务院部委文件
国务院国资委文件
地方政府文件
地方国资委文件
研究成果
信息化
网络运营
新闻动态
企业信息化
理论知识
聊城市31户未纳入国资监管的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市国资委实行集中统一监管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11-09-01
打印
大
中
小
近日,聊城市下发《聊城市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移交实施方案》(聊政办字〔2011〕89号)。方案明确,未纳入国资监管体系的31户市直经营性国有企业无偿划转交市国资委管理,由市国资委采取直接监管和委托原主管部门监管两种方式,实现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其中,直接监管企业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统一;委托监管企业,市国资委侧重管资产和财务监督工作,其余职能继续由原主管部门行使。企业移交划转后,原主管部门继续履行对企业的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维稳等职能。移交划转工作从8月8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分准备、审核接收、变更出资人三个阶段进行。
《方案》要求,在移交过程中除日常性的支出外,未经批准,严禁资产转移或资金变相留转等违规行为,禁止滥发奖金和福利,不得突击办理人事关系或招工手续,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国资监管、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对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违规行为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企业和经济实体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一篇:
宜昌国资委机关干部深入一线抓文明创建
下一篇:
青岛国资委积极推进落实人才发展规划
创新管理
更多>>
中央电视台专访肖亚庆:改革开放...
孟建民:坚决打好剥离办社会职能...
2017年央企景气度指数创近五年最...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服务国企新旧动...
济南国际机场上半年旅客吞吐量同...
钦州保税港区迎首条“水果快线”...
新疆能源集团托克逊洁净能源多联...
魏锁出席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研...
山东高速倾力打造“智慧服务区”...
理论前沿
更多>>
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参会代表认真学...
余剑锋到党校、领导力学院调研
上海国资委召开2017年市国资系统...
陕西国资委组织召开省属国有企业...
湖北襄阳国资委深化“两学一做”...
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召开纪念建党...
国资监管
更多>>
航天科技集团完成改制并变更企业...
昆明市国资委加大对监督检查揭示...
河北省国资委建立监管企业外部董...
杭州市属国企外派监事会完成年度...
湖南国资委下达监管企业负责人20...
新疆国资委进一步规范和推动监管...
国家电投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活...
陕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荣获多项科...
江金权赴中国五矿督促落实案件通...
新疆国资委确定2017年监事会工作...
云南省国资委外聘专业人员加强监...
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
甘肃省属监管企业2017年1-3月份...
云南国资委召开省政府国有企业 ...
烟台国资委稳步推进市管企业产权...
内蒙古推进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
友情链接
网站声明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教育培训中心
|
商务交流中心
|
国资研究
|
政策法规
|
数据中心
|
信息化
版权所有:红色传承教育官网 CopyRight©2013-2019 电话:400-876-0602
京ICP备160067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