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山西省国资委召开干部大会,党委书记、主任朱晓明同志传达了省委书记袁纯清在部分委、厅经济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当前经济形势和国资委面临的任务进行了分析,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思路和要求。在家的委领导、监事会主席及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朱晓明主任说:国有经济在我省煤炭、焦炭、冶金、电力、化工、燃气等关系国家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在酒、物流、装备制造等优势、支柱、特色产业占据主导地位。国有经济的这种地位,决定了它在转型发展中的突出作用。国有经济的转型是否成功,直接关系着我省转型发展的成败。这就需要我们国资委加强政策引导,强力推动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在国民经济转型中率先迈出新步伐、闯出新路子、取得新成就。
朱晓明主任指出:当前,省属企业具备了四个显著优势:一是底子厚。资产总量持续增长,从2003年的全国第17位上升到第5位。二是结构优。通过兼并、重组、合并、分立、新设、整合,国有资本正向优势、支柱、特色产业及行业龙头省属企业集中。三是规模大。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深入推进,涌现出一批主营业务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四是潜力大。煤炭、钢铁、电力等传统产业具有雄厚的基础,煤炭、铝、煤层气等矿产资源丰富,主导产品市场容量大,行业壁垒高,比较优势、后发优势明显。但同时必须清醒看到,省属企业发展仍然面临来自多方面的严峻挑战,还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站在新高度,把握新形势,谋划新思路,认真做好“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省属企业加快发展。
对国资委下一步工作,朱晓明主任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思路和要求:
企业自主经营是主导。企业自主经营,是客观现实的需要。国资委监管的34户企业,其历史背景、涉足行业、发展模式、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和企业文化都不尽相同,凡事插一手,啥事都想管是不科学的。所以要突出企业在资源配置、项目建设和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和主导地位,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来决策,让一线的企业搞经营。
企业自主经营,是法律的要求。国资委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做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干涉企业日常经营,不当“婆婆加老板”,不把分散的政企不分稿成集中的政企不分。
企业自主经营,要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保障。现代企业制度下,国资委主要是选好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他们进行评价监督。要加快董事会建设,探索引入外部董事制度,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开展对董事会、董事的年度和任期评价工作。董事会运作规范以后,对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逐步把国资委的部分职权下放给董事会,真正实现企业的自主经营。
发展方向引导是重点。在防止企业退步方面,国资委要强调监管。在推动企业进步方面,国资委要强调引导。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管理,增强企业负责人的战略意识,提高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水平。当前,要充分利用好制订“十二五”规划的有利时机,坚决按照袁纯清书记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明确省属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重点,提出措施和政策建议。
布局上,在一般性竞争领域,国有资本的股份可以下降,给中小企业腾出空间。在重要领域,国有资本要继续进入并巩固和发展主导地位;结构上,要引导企业把固定资产投资放在主业,加强对重大投资活动的监管,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管;方向上,国有资本要进入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新领域,如新能源、新材料、高科技产业;方式上,要引导、鼓励企业加快转型发展,从“项目支撑、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低碳发展”四个方面做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文章;产业转型上,传统产业要在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的同时,发挥资源优势、品牌效应,通过资本运作的手段,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传统产业的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新兴产业要高起点谋划、高水平运作、高协同联动,突出科技进步和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以及市场营销渠道网络建设,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增强省属新兴产业对全国市场的影响力。总之,我们要引导省属企业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链优势、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使企业真正走上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道路。
经济总量培育是主题。要把培育经济总量、加快发展放到核心的位置。只有把省属企业的经济总量做大了,才可以更好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降低平均成本,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才能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社会信誉,聚集人才;才能建立对市场的控制力,对行业的影响力。要继续推进企业改革改组,减轻企业负担,轻装上阵。太钢集团要力争进入世界500强。煤炭企业要在资源整合与新上项目的支撑下,培养一批千亿元级的企业。化工、电力、燃气、焦炭、装备制造等行业的龙头企业都要抓住有利时机,取得跨越式增长。要推动优势资源向绩优上市公司集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或集团整体上市,通过产业与金融资本结合,迅速放大企业规模。实施一批有成效的重点建设项目,扩大企业营业收入。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合作共赢,将省内省外两种资源为我所用。通过这些工作,争取实现“十二五”末省属企业经济总量翻一番的目标,让省属企业站在更高的发展平台上。
产权事务管理是主线。国资委三大职能中,管资产的职能主要是靠产权事务管理来实现的。我们要把产权管理作为国资监管的主线来抓。我给产权管理工作定个目标,就是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制度化就是建立一套科学实用的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程序化就是按程序办事,程序设置要把握出资人定位,该由国资委管的必须管,不要怕繁琐,不该国资委管的一律取消,不能怕失落。规范化就是要按规矩办事,不准搞小动作,侵害国家利益。信息化就是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及时发现国有产权管理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要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逐步将监管中心转移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上来。进一步完善国有产权流转机制,抓好产权进场交易。要依法落实出资人收益权,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资本收益制度体系建设,获取投资收益,并通过再分配,发挥国有资本的导向作用。要加强对相关重大产权管理问题的研究,真正把产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绩效评价管理是抓手。对国资委而言,绩效评价管理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手段之一,是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具体实现形式之一。围绕省属企业做大做强和可持续发展,绩效考核工作要把握以下三点:一要加强资本使用效率的考核。借鉴国务院国资委经验,探索制定经济增加值考核办法,引导企业树立资金成本概念,更加注重资本使用效率;二要加强主业的考核。推动企业专注优势产业和产品的发展,将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向主业集中,力争取得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新突破;三要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考核。将煤炭资源重组、煤炭企业转型发展、自主创新、成本控制、节能减排等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业绩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价值导向作用,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组织协调服务是关键。国资委作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与政府行政部门相比,在管理身份、管理对象、管理方式和管理目标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变化。要按照出资人的要求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行政干预,建设具有国资委特色的工作作风,为省属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社会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要积极组织企业参与政府其他部门组织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知识产权、重大专题方面的活动,争取政策倾斜。
监督管理体系是保障。国资监管工作是维护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本任务。国资委成立以来,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国资监管体系,包括组织体系、法规体系、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财务监督和统计评价体系、产权管理体系和党建工作体系。下一步主要是做深做细,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加强组织建设。依法规范省国资委与其他部门机构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推动市县政府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对市级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进一步完善制度。现在多数基础性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已经有了,今后要把精力放到及时修订调整上,对实施中遇到的情况要及时反映,对一些模糊的、不清楚的问题要抓紧研究,形成制度。
第三,加强评价激励。业绩考核重点要提高考核指标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加强分类考核和行业对标。薪酬管理要研究推广先进的方式方法,探索和总结不同企业的最佳薪酬方案,促进省属企业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第四,加强财务监督。建立会计、审计和统计相结合的财务监督机制,做好财务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价,加强总会计师职责管理。加强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监督,积极探索股权多元化企业监督方式,强化当期监督,提高监督的灵敏性和有效性,加强对监督成果的使用。
第五,加强党的监督。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的组织优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推行厂务公开,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建设。
机关自身建设是课题。从近年来国资委取得的成绩看,我们现有的干部队伍是非常出色的,是一支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乐于奉献的队伍。希望大家要再接再厉,不松懈,不观望,不渎职,努力做好每一项细小的工作。要深入企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更好地把握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的规律与趋势。要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优化机关办事效率,塑造良好政务形象。对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真正实现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对财务要加强管理,开源节流。要寓爱于严,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自身眼界,在工作实践中摸准出发点,找准着力点,努力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国资监管新路子。
最后,朱晓明主任对机关干部提出了四个方面要求: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加强制度创新,突出团队建设,为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正确高效履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