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改革发展情况的汇报
---2010年5月11日在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秘书长、国资委主任 崔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改革发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情况
市国资委于2003年9月成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授权,直接监管39户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如果加上近年新组建的“八大投”等企业,静态量为74户。经过近年的集团整合和新划转、新组建品叠后,市国资委现直接监管国有集团36户。
六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资保值增值,国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在国有经济的超常规发展中得到了充分落实。与六年前比较:总资产增长518%。净资产增长624%。年利润增长30倍。股东回报率提高8.3个百分点。集团户均资产增长564%。资产负债率从97%下降至60%左右的合理范围。资本布局形成更加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433”结构。国企职工收入连续四年保持15%以上的增长。历史拖欠职工的13.7亿“三金两款”已全部还完。今年一季度,实现经营利润23.7亿,同比增长40.2%;职工收入同比增长18.1%。
六年来,我们主要实施了五项措施。
第一,通过“五个注入”筹集资本金,“五个市场”融资放大资本,“三个平衡”确保健康运行,“三不原则”控制经营风险等“5533”措施,发展壮大了“八大投资集团”,成为市委市政府“五个重庆”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八大投”累计投资额2800亿,资产总额4537亿,资产负债率64.2%。
第二,通过债务重组、资本重组、班子重组等“三大重组”措施,盘活原5户地方金融企业。通过战略新建5家交易所、2家担保公司、3家基金公司、2家租赁公司、2家保险公司,健全了我市金融市场功能。年内,这些金融企业的资本金规模将超过600亿,大致可撬动形成6000亿金融资产为重庆经济服务,成为我市建设长江上游金融中心的骨干力量。
第三,通过债务处置、资本注入和积案处置等“三项措施”,恢复企业元气;通过“三集中”、集团及下属企业间的重组整合和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工艺等“三项措施”,增强企业发展后劲。“3+3”综合措施,使工商企业重焕生机。如,重钢、机电、化医、轻纺等一批老国企,目前已进入冲刺“世界500强”的新阶段。
第四,通过建立一个平台、两个渠道、三大支撑、四项重点的运作新机制,推动国企“走出去”取得历史性的重大突破。如,重钢收购澳矿,可开采100年以上,每年可获800万吨以上的高品位、低成本铁精矿。机电收购的英国机床技术,提升我市相关产业技术水平15年以上。粮食集团在巴西的购地规模,相当于我市现有的粮油种植面积,优质大豆基地建成后,将打破大豆的国际垄断格局。
第五,通过金融资本和工商产业资本一体化管理体制,管资产与管人、管事高度统一的管理体制,和以渝富为平台破解国企改革发展中资金难题的运作体制等“三项体制”,为国企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对此体制,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发法规[2009]286号,在全国范围内予以了明确。
二、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功能作用的探索
近年来,我们通过国有集团充当“第三支力量”,解决市场短期难以弥补、政府调控很难解决的重大问题,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了国有集团功能的新探索。
第一,通过“八大投”运作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使我市拥有了除预算内、预算外之外的“第三财政”。主要标志:一是“八大投”超前实现了靠财政投入需要几十年才能完成的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这几年,“八大投”年均投入400亿,是财政以前年度投入的40倍。二是国有集团上缴财政599亿,包括“八大投”的563亿资产升值和其他国有集团的46亿经营收益。三是2005年国企与财政彻底“断奶”后,自己承担了一般都由政府支出的费用1034亿,减少了财政支出。包括“八大投”新建的基础设施管理成本172亿,企业资本金、破产周转金、结构调整资金等862亿。
第二,通过国有集团的“利益输送”,使市委市政府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推动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有了新的资金来源和带动力量。如,按照市委决定,由国有集团融资50亿,帮助“两翼”16个区县和潼南县建设特色园区,不仅输送了资金,更重要的是输送了人才、技术等生产力要素。又如,以股权和产业链为纽带,形成了“国进民也进”的新局面。97年重庆直辖时,非公经济占全市GDP比重26%,去年已达60%。目前万亿国有资产中,非公经济参股已达38.6%。国有集团整体上市目标实现后,按平均3倍市净率计算,这部分非公权益将获得4000亿元左右的市值收益。
第三,通过国有资本依法合规进行市场调控,使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有了新的工具和手段。如,政府通过赋予投资集团土地储备职能,建立土地供给的“蓄水池”,解决了10年前房地产商大量囤积土地的问题。通过投资集团承建公租房、改造危旧房,控制投资集团储备土地的投放速度和投资建设强度,促进了我市“保障低端、发展中端、遏制高端”的住房体制建设,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的相对稳定。
第四,通过国有集团的市场化托盘,使政府在打造发展硬环境、处理市场重大失误等急难问题中,有了新的载体和经济支撑。如,发展初期的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建设等,社会资本不愿进、不敢进,通过国有集团托盘介入,实现了快速发展。近六年,国有集团推进了2000多公里高速公路、5000多公里高等级公路、20多座桥梁、150公里城市轨道的建设。又如,“烂尾楼”、“三金三乱”、“龙寰超市”等市场重大失误出现后,也是国有集团以市场化方式介入,实现了妥善处理。
第五,通过国有集团代表政府意图,以市场机制推动,使政府在培育、规范市场,建设现代市场体系上有了新的方式和路子。如规范产权交易市场,政府采取政策调整和新的立法措施去规范,通常由于市场变化的快速和不确定性,影响调控效率和效果。通过组建重庆联交所作为平台,与政府意图、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共同作用,推进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建立,大大规避了市场交易中的道德风险。市高法院与我委交换意见指出,如果涉讼资产早进联交所,或许会挽救一大批违纪违法的法官。
三、深化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改革发展的思路
当前,我市国有集团仍有大量问题急需解决。一是工商产业发展力度不够。这与我们贯彻“有进有退”的指导思想有关,也与改造力度有关。二是转变发展方式任重道远。多数投融资集团面临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的战略调整。产业集团缺乏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等问题也将加速暴露。三是产业人才面临断层危险。尤其是高级技工青黄不接、周期性短缺已成为部分产业企业的共性问题。四是扫尾历史遗留问题任务艰巨。涉军群体、原国企“双解”人员、厂办大集体企业等,诉求均无政策依据。五是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仍具复杂性。如,国资委、市级部门和区县国企管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仍很突出。
下一步,我们将以组织结构、资本结构、产业结构、运管结构、监管体制等“五大结构调整”为主线,突出六大重点,进一步增强国有集团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和作用。
第一,攻坚集团整体上市。到2012年前,将适宜上市的国有集团全部推动上市,将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基本模式改变为接受市场监管和政府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特殊监管模式。对不宜上市的国有集团,全部按照上市公司要求改造。
第二,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要不惜巨资收购一批全球领先的核心技术、尖端产品,建设一批国家级、跨国研发中心、实验基地和孵化基地,打造一批研发团队、著名商标、知名品牌,自主或集成研发一批核心技术,新上一批新的生产力。今年,要向工商产业集团注资150亿,确保投资500亿以上。
第三,提高国企开放度。要把“走出去”作为国企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主战场”,充分发挥“八大投”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积累的比较优势,提速完善保税港、西永微电园、江北嘴、对外经贸集团等全市“四大开放平台”的功能,加快推进“走出去”重大项目。今年,将确保引进外资20亿美元以上,占全市比重达到40%。
第四,防范国资营运风险。要抓住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和金融衍生业务管理等关键问题,切实防范债务、财务和投资风险。要下决心关闭一批长期亏损企业,调整一批长期微利企业,退出一批长期无投资回报的参股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职责、加强企业法律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健全风险监控和防范体系。
第五,强化国资战略功能。今年,将重点探索四个问题。一要以建设二级流通市场,推进农民以土地作价入股组建农业企业为抓手,探索国企带动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子。二要以承建公租房,改造危旧房、“城中村”,提速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城市路桥建设等为重点,支撑“五个重庆”建设。三要以启动第二轮筹资50亿支持“两翼”发展计划,推进“两翼”农户“万元增收计划”等为载体,探索国资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模式。四要参照国企关闭注销、改制重组的方式,探索解决厂办大集体企业的若干问题,保民生、保稳定。
第六,加强国企党的建设。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国企党建工作的核心任务。把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作为国企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扎实开展“三进三同”、“结穷亲”、“三走进心连心”活动。进一步提升国企文化建设水平,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通过以上工作,确保到2012年末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国有集团资产总额稳控在万亿左右且质量全面提升,国有权益达到3500元,年利润350亿以上。二是国有集团整合至25户左右,形成以1000亿元产值为第一梯、500亿元产值为第二梯的金字塔型梯次的集团体系。三是工商产业集团核心指标进入同行业前列,在全市确立龙头优势。四是国有集团呈现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具有自我持续创新发展能力、能够影响带动多种所有制经济规范发展、充分履行社会责任的新特征。五是把我市建设成为西部乃至全国国企党建工作的示范地。
四、恳请市人大支持解决的几个问题
第一,恳请市人大将《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制定纳入全市立法计划。
第二,恳请市人大协调国资委被视作政府公共部门而成为行政诉讼案件被告的问题。
第三,恳请市人大加大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领导、监督和法律支撑。
第四,恳请市人大支持解决国企系统在各方面代表大幅减少的问题。
国资委将团结带领全市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速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汇报完毕,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