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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仓同志在四川省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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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四川省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第二期培训今天如期开班了。首先,我代表国资委和四川省国有资产法律保障协会向参加培训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举办这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建设,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能力和执业水平,为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持。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企业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充分认识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局势和市场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企业面临的法制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一是全球金融危机对企业法律工作提出了新挑战。这次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十分明显,特别是对实体经济也带来了很大影响,去年底,我省作为内陆省份,感觉影响还不大,但今年2-3月份就感觉到影响很明显了。这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带来很多困难,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有可能大幅增加,中央的企业感受更深,特别是跨国企业,遭遇到的问题更多,这就要求我们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力度。通过培训,大家一起坐下来研究这次金融危机中遇到的问题一定会有帮助。二是相继出台的法律、法规对企业法律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近几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特别是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国有资产法》,既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也对企业法律工作提出了更多课题。三是企业进一步推进改革对法律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当前,国有企业不断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和战略重组工作等的推进都需要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深入探索,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现在央企加大了重组调整力度,由120多家变为80多家,我省也加快了企业改革步伐,这些工作的推进都会遇到新的法律问题。解决上述问题,要运用好政策法律手段,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依法促进和保障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既是我们职责所在,也是时代赋予企业法律工作者的新使命。

    二、进一步发挥好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省按照“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找准定位,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的总体要求,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壮大我省国有经济出发,大力推动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省国资委先后出台了《四川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和《四川省国资委关于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监管企业设立法律事务机构、重点企业率先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到2008年底,省国资委监管的24户企业中,已设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有16户,法律顾问队伍已达200多人。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通过事前参与重大决策、事中提出法律审核意见、事后解决法律纠纷等方式,为省级重点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贡献。但是,目前还有部分企业法律意识、特别是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重视不够,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应有重视。提高法律意识首先要从企业领导干部抓起,企业法律顾问也要善于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让企业领导人逐步重视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有的企业,几十年来的合同把关不严,一纸诉状就可能让好不容易发展起来的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以致破产。今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要着重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要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领导。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关键在领导。二要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行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工作原则,逐步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律部门和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其他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三要真正落实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四要认真落实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的职能。总法律顾问根据授权全面领导本企业的法律事务。企业法律顾问应当积极履行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审核把关、法律监督管理的基本职责。企业要保证企业法律顾问享有企业经营业务的知情权和法律审核权,努力为企业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适应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工作的需要,国务院国资委已经决定推进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并印发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是对我们企业法律工作者多年来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企业法律顾问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依据。委里面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目前,政策法规处目前正抓紧制定《四川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和《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这项工作非常重要,既关系着全省企业法律制度建设进程,也关系着国有企业法律工作者的切身利益。所以一定要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多深入企业调研了解,充分掌握我省企业法律工作者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我们四川企业实际的实施细则,同时,也希望企业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这项工作。

  三、精心组织,确保本次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按照《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前的培训工作,由省国资委委托给四川省国有资产法律保障协会组织实施。2007年,协会成功地组织了一次全省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本次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的第一期培训也于4月份圆满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协会对本次培训高度重视,从培训内容、授课老师、培训地点、后勤服务保障等方面作了精心的准备。在此,向大家提几点希望:一要珍惜学习机会,做到学有所获。参加这次培训的基本上都是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同志,大部分是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还有许多是学其他专业的。总体上讲,同志们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专业基础。但是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不断完善更新。二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问题。同志们在培训中要结合当前企业法制建设的重点问题,特别是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深入思考,梳理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有所思。三要统筹安排时间,确保培训效果。同志们平时工作都很忙,各自又承担着重要任务和专项工作,专门抽出时间来学习很不容易。希望大家保证学习时间,力争完整地学完三天时间。

    最后,我预祝这次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并祝同志们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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