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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建华在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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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履行职责 加大惩防力度
深入推进省管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裴建华在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0年3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是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并报请省纪委同意,与全省国有企业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一并召开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2009年工作,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在刚刚召开的全省国有企业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王仁元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兖矿集团等5家省管企业作了典型发言,山东钢铁济钢集团等7家省管企业作了书面交流。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根据省国资委党委研究的意见,向大家报告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一、2009年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省国资委和省管企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力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生产经营平稳运行中,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将惩防体系建设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加强国资监管、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省国资委党委和省管企业党委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分工,加强检查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初步构建起了与新型国资监管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省管企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去年底,按照省国资委部署,省管企业认真进行了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企业领导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不断完善,普遍推行责任考核制度,省管企业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9658份,考核下属单位2256个,实施责任追究610人。山东钢铁集团借鉴全面质量管理经验,积极开展“廉洁效能管理”,取得明显成效。兖矿、鲁信、商业、黄金、高速、淄矿、临矿集团等多数企业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企业发展规划,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干部管理、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等紧密结合,不断完善责任、督查和考核机制,扩大了惩防体系的覆盖面。盐业、山东重工、山东航空、上海齐鲁实业和齐鲁证券等企业新设立纪检监察机构,调整充实人员,进一步明确惩防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强化了组织建设。

    (二)改革和制度建设不断深化。省国资委和省管企业不断推进各项改革,特别是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程,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科学配置权力,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机制和措施。省管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扎实推进,试点企业扩大到4户,3户企业董事会中的外部董事已超过半数,试点企业决策、监督和执行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出台了试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业绩考核、履职评价、公认度考察“三位一体”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形成。省国资委着力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先后出台210多个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大了对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力度。不断探索监督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监事会制度的企业达12户,监督方式进一步改进,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省国资委初步拟定《关于加强省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了意见。重汽集团、新矿集团、国投公司等企业积极构建纪检、审计、法律、信访等“多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加强信息沟通,整合了监督资源。继枣矿集团之后,龙矿集团顺利推行了纪委书记(纪检员)派驻制度。省农村信用社自2007年建立巡视监督制度以来,目前已对5家办事处和35家县级联社(合行)进行了巡视。各省管企业结合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普遍加大了制度创新力度。山东钢铁济钢集团、重汽集团、枣矿集团建立了特邀廉政监督员制度,拓宽了监督渠道。肥矿集团等企业初步制定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多数省管企业围绕经营管理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黄金、商业集团等企业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市场化选聘日趋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查办案件工作继续保持了高压态势。2009年省国资委和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信访举报1608件次,立案81起,1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给予纪律处分147人,挽回经济损失6200多万元。兖矿集团严肃查处了所属青岛盛隆公司有关人员隐匿土地拍卖款等违纪案件,收回资金1983万元。肥矿集团查处了财务、供应、基本建设等重要岗位的违纪案件22起,涉案金额267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2万元。重汽集团将10名工程建设领域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中1人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案件检查和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各企业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不断提高办案水平,保证了办案质量。重汽集团、山东钢铁莱钢集团等企业在办案中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兖矿、山东钢铁、山东重工、鲁信、枣矿、肥矿集团等企业借助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并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堵塞管理漏洞,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企业领导人员作风转变和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抓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机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促进了企业领导人员作风转变和廉洁从业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了《若干规定》等文件。组织观看了《忏悔录》、《段义和案件警示录》和莱芜梆子《儿行千里》等,强化了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整改,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积极推进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警示或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落实,省国资委与15名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委托企业党政正职与70多名副职领导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省管企业对照《若干规定》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有的企业及时对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兼职取酬和违规投资入股等问题进行了整改。高速、枣矿和肥矿集团等企业集中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临矿集团在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开展了“四个管好”(管好个人、管好配偶、管好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检查活动,对3名同志作出了组织处理。各企业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深入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和反腐倡廉文艺演出等活动,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山东钢铁莱钢集团建成了主题突出、图文并茂、感染力强、教育效果好的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创新了廉洁文化载体。

    (五)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开展。省管企业以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目标,着力加强了对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效能监察。不完全统计,2009年省管企业实施效能监察项目384项,提出改进管理建议1670条,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680余项,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5亿元。在实施效能监察中,各企业选题立项贴紧中心,符合实际,取得了良好效果。省管企业普遍围绕生产经营的“重点”、流程控制的“难点”和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实施监察。济钢集团对“钢城新苑”建设实施工程优质、人员优秀“双优”监察,促进了住房建设和住房分配,提高了职工群众满意度。肥矿集团组织的物资设备采购专项监察,为企业减少采购成本600多万元。不少企业在效能监察中发现了违规违纪线索,促进了查办案件工作。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还围绕节能减排、废旧物资鉴定、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等认真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粗略统计,全年参与企业内部重大招投标监督2400多次,涉及金额118亿元。

    (六)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继续深入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四个对”的要求,通过政治学习、查找问题、整改提升三个阶段的强化教育,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加强对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省国资委组织部分企业纪委负责人参加了中央纪委监察部专题培训班,省管企业全年累计培训6456人次,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各企业注重加强纪检监察机构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人员交流,人员结构不断优化。去年,山东钢铁莱钢集团纪委监察处被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省管企业3名纪检监察干部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省纪委和省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省管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的重视和支持,离不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劳动!在此,我代表省国资委党委、省国资委纪委,向省管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些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惩防体系建设抓得不到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改革完善;仍有少数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二是少数企业领导人员的作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在重大决策时搞“一言堂”;有的违反人员招聘程序,造成了不良影响;有的好大喜功,盲目投资上项目,造成损失。三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滞后,执行力差,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管控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查办案件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企业片面强调教育和预防,多年不查办案件;有的担心查出问题影响企业形象;有的怕得罪人,缺乏办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有的办案制度不健全,办案力量不足,办案效率低。这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加大惩防力度,全面落实2010年工作任务
    适应新形势,结合企业实际,今年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查办案件、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为省管企业调结构、转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全面落实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中央越来越重视,社会越来越关注,企业的责任越来越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纪委十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都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当前是我国巩固和发展经济企稳向好形势的关键时期,也是省管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同时要看到,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市场竞争的层次越来越高,强度越来越大,不确定的风险越来越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省管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整合的任务仍然很重,在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尚未形成的情况下,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也在加大。另一方面,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纪检监察工作如何科学融入法人治理结构,如何有效解决“一把手”监督难和同级监督难的问题越来越紧迫。从实践看,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对企业向心力、管理水平和社会声誉等有着直接影响。企业管理严、风气正、形象好,就会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形成融洽的干群关系、产生好的社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就会增强,企业就能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上级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管企业面临的形势任务上来,自觉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国资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结合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突出抓好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和作风建设。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要与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党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努力提高企业领导人员以及重要岗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勤勉履职、诚信守法的自觉性。要与深化廉政谈话制度相结合。廉政谈话目前已经成为廉洁从业教育的重要形式。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该出面谈话的要责无旁贷。谈话要有的放矢、切中要害,不能流于形式,确保发挥最好效果。要与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相结合。探索实践廉洁文化“进班子、进车间、进岗位、进社区、进家庭”,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群众认同、传播、培育和丰富廉洁从业精神,营造廉洁氛围,陶冶道德情操,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并积极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注重整合纪检监察、宣教、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宣传力量,坚持正确方向,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反腐倡廉和廉洁从业教育目标同向、扎实有效。

    要继续抓好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企业领导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全面了解和熟悉《若干规定》和《廉政准则》等各项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做到在原则问题上不动摇,生活小节上不马虎。要做执行的表率,要求一般同志做到的,企业领导人员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做监督的表率,认真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习惯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企业领导人员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下属、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清白做人守党员之本,勤奋做事尽岗位之责。要将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和《廉政准则》等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人员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标准。

    (二)加强查办案件工作,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查办案件是贯彻反腐倡廉方针、推进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全国国有企业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专门对国有企业查办案件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在刚刚召开的全省国有企业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上,王仁元常务副省长和省纪委高守勤副书记都对国有企业查办案件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管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贯彻两个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各位领导的重要指示,切实提高对查办案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指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承担责任,敢于揭示问题,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本职、不查案件是失职、查不好案件是不称职”的观念,对腐败分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省管企业要重点查办以下四类案件:一是违反《若干规定》的案件,特别是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利、滥用职权等方面的案件;二是违反决策程序和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三是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四是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严重侵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

    做好查办案件工作,要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建立信访举报定期分析制度,加强线索的搜集和管理,注意从决策、管理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发现挖掘案件线索。要重视案件管理工作,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查报结果以及要求被反映人本人作出书面说明的信访件,要按规定时限办理上报,因情况复杂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限的,要及时向批转的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合理说明,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能无故拖延或拖而不办。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今年将在省管企业深入开展“信访监督年”活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能当“泥瓦匠”,和稀泥,不讲原则。要敢于当“铁匠”,以硬碰硬,该定什么性就定什么性,该按什么情节处理就按什么情节处理,严格遵循“二十四”字方针,力争把每一起案件办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克服“两规”权限上收对办案工作的不利影响,深入分析和总结新形势下企业发案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寻求破解查办复杂疑难案件的对策和方法。要做好查办案件的外部协调工作,加强与公检法和其他行政执法执纪部门以及组织人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联合办案、案件线索移送、挽回经济损失等方面得到更大的支持。要建立省管企业联合办案制度,建立省管企业查办案件人才库,整合办案力量;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科技防腐的要求,努力提高办案科技含量,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要注意查处与保护、惩治与防范相结合,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健全制度、惩治腐败与完善管理的关系,认真落实“一案两报告”或“一案三报告”制度,加强案件剖析,认真研究典型案例,注重转化办案成果,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化效能监察工作。省管企业要立足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围绕权力运行,着重加强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生产经营工作,大力开展对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营销采购、人事管理、节能减排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围绕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紧紧抓住企业经营管理主要风险点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开展非主业投资项目效能监察,组织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对非主业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防范投资风险。开展企业财务、采购、招标集中管理效能监察,防范集中化管理后的风险。加强对集中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监督,防止因关键岗位人员违规操作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开展成本管理效能监察,加强对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改善管理效能,提高企业效益。要进一步推动效能监察由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延伸,由单项监督向综合监督延伸、由纠错性监督向建设性监督延伸,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完善和优化,达到效率、效益和质量的共同提高。

    (四) 创新纪检监察监督机制体制,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省委把2010年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我们要率先一步,认真抓好落实。一要继续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权力制衡约束机制,推动企业加快董事会建设,完善外部董事制度,规范董事会运作,从体制上解决重大决策“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子公司财务、资金的管理,防止管理失控。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科技防腐和集团公司管理控制水平。三要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途径和方法,以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经理层用人权有机结合的实现形式,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按照《若干规定》要求,健全完善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等系列制度。省国资委将研究制定《山东省省管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推进《若干规定》在省管企业的贯彻落实。四要认真总结二级企业纪委书记实行垂直领导或派驻和内部巡视监督等工作,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和深化,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纪检监察监督体制机制建设。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切实担负起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省管企业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切实从加强领导、组织协调、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等方面,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的落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作为“领军人物”,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企业负责;不仅要抓好企业经营管理,更要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主要环节,建立全面覆盖、层层传递的责任体系,真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要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具体、保障措施有力。同时重心向下、面向基层打好基础,抓好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督促二、三级企业抓好贯彻落实。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党委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监察工作职能,不断提高综合协调能力、沟通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做到履职不缺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避免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起来“单打一”,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不少企业存在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这些企业要进一步健全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配足、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特别要选拔那些政治过硬、熟悉管理、具有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不能把纪检监察机构当成安置照顾的岗位。企业领导人员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对纪检监察干部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爱护。要认真开展学习型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突出高层次、多渠道,使他们既擅长纪检监察业务,又熟悉企业相关管理业务,不断拓宽视野、提高素质、增长才干,努力成为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使纪检监察机构成为培养和锻炼人才的重要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省国资委纪委将适时组织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有关专题培训。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在服务大局中改进作风,在苦干实干中树立形象。

    同志们,做好省管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促进省管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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