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报表编制工作责任人。在市属企业和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中确定1-2人为报表编制工作责任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和帮促指导。公布报表编制工作咨询电话和公共邮箱,将软件使用说明和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发布在公共邮箱供查阅使用,及时解答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三是严把数据质量关,做好数据审核汇总。明确要求采取子企业自审,母公司和国资监管机构复审的方式,注重人工审核与计算机审核相结合,确保数据全面、翔实、准确。四是制定考核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从报表的时效性、准确性等方面完善考核标准,进一步发挥督查检查作用,确保报表编制、报送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