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年关,企业各方面资金需求旺盛,资金供需矛盾突出。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防止资金链条断裂,防范财务风险,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11年1月27日,湖北省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出资企业加强资金管理,积极防范财务风险。
一是要严格执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资金集中管理的通知》,实行资金集中管理,防范财务风险,降低财务费用,提高集团公司对子企业的管控力。
二是要严格执行《会计法》、《现金管理条例》以及《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完善企业内部货币资金管理控制体系,加强现金、银行票据等货币资金管理,防止现金损失。加强销售货款管理,确保销售货款的及时回笼,确保经营性现金流入。
三是要对应收账款采取强有力的管理措施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防止不良应收账款的产生。
四是要加强存货管理,减少生产积压,降低存货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是要建立财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积极稳妥处置资金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资产损失。
六是要严格执行《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发生资金损失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