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竞争性参股项目,以及企业级次在三级以上的企业,要求企业制定退出计划和相关方案,争取两年内全部退出,2010年退出原则上不少于50%。
二是对有效益的权属企业,要求企业规范股利分配行为,体现投资权益。要防止盲目投资行为,特别是要严格控制境外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
三是对公益性企业,要求企业不断拓展和提升资产规模和服务领域,更好地为民生需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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