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请登录注册

宁夏国资委加大经营责任风险控制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10-23
打印
    为了更好的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强化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宁夏自治区国资委决定:自2009年起企业领导人员绩效年薪留存比例由40%调整为70%。经三年任期考核,对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且未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严重违法违纪等问题的,留存的绩效年薪一次性全部兑付;如任期内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严重违法违纪等问题,视情节和责任扣发其年度绩效年薪和留存绩效年薪。

 

网站声明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教育培训中心 | 商务交流中心 | 国资研究 | 政策法规 | 数据中心 | 信息化

版权所有:红色传承教育官网 CopyRight©2013-2019 电话:400-876-0602

京ICP备160067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