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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新泰市出台文件规范煤炭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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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泰安新泰市国资、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新泰市属煤炭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新泰市属煤炭集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两个规范性文件。

  一是明确了两会的职责范围。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战略决策、审计、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实施监督检查,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

  二是规定了两会成员的产生办法。董事会一般由3-13名董事组成,董事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监事会一般由5名监事组成,除职工代表外监事会成员由市国资局委派,每届任期三年。同时,各集团公司应分别设职工董事、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报市国资局批准。

  三是规范了两会的运作程序。对会议的召集、议题的选定、表决和决议,都做了详尽的规定。同时,根据新泰的实际情况专门规定监事会必须设立董事会绩效评价、公司财务审计、职工权益维护等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对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及董事的尽职性、公司财务管理及财务状况的真实性、职工权益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文件的出台,对于规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两会)运作程序,明确各董事、监事成员的权利及义务,推动各煤炭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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