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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资委“四个保障机制”促廉政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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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日报讯 记者李明报道 负责监管25户省属企业、监管资产总额达2115亿元的省国资委,近年来始终把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作为强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把廉洁从业工作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相结合,努力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工作的“四个保障机制”,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的良性互动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廉洁从业的思想保障机制,是把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将日常教育与专题教育、正面典型宣传与反面案例教育、传统手段与现代方式相结合,在强化廉洁从业教育中促进廉洁从业。

  廉洁从业的制度保障机制,是坚持把廉洁从业要求融入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制度中,初步建立了以《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机制。

  廉洁从业的监督保障机制,是省国资委依托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体制优势,把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作为重点,不断强化出资人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强化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民主监督,不断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执行情况的责任考核。省国资委先后向25户监管企业派出了监事会,实现监督的全覆盖;在企业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重点岗位,聘请100名职工代表担任党风建设监督员,形成了覆盖省属企业的职工群众监督网络;每年年初,在与省属企业签订生产经营责任书的同时,签订企业党风建设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将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相结合,建立了领导人员综合绩效考评体系。

  廉洁从业的纪律保障机制,是省国资委及时纠正企业领导人员中存在的不廉洁问题、严肃查处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案件的机制。几年来,先后对十余名存在不廉洁问题的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查处了17起企业领导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13人,收缴违纪违法款2640万元,为企业保全国有资产和避免经济损失3.2亿元。

  “四个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我省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完善了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一做法已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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