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请登录注册

关于成立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2011-02-28
打印

国资党办宣传[2011]9号

各中央企业,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文明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国资委文明委的主要职责

  在国资委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有关精神,加强对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

  二、国资委文明委成员

  主  任:黄丹华  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副主任:杜渊泉  国资委副秘书长

  卢卫东  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局长(部长)

  委  员:王选文  国资委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  华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

  赵世堂  国资委综合局副局长

  鲁红星  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

  孟凡良  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副局长

  卜玉龙  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副局长(副部长)

  韩  天  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副局长(副部长)

  张相红  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副局长(副部长)兼中央企业团工委常务副书记

  楚序平  国资委研究局(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副局长

  吴  甫  国资委人事局副局长

  张文宏  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局局长

  曾  坚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局级)

  周  辉  监察部派驻国资委监察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国资委文明委下设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工作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国资委文明委确定的各项工作,做好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局副局长韩天同志兼任。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11年2月16日

 

网站声明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教育培训中心 | 商务交流中心 | 国资研究 | 政策法规 | 数据中心 | 信息化

版权所有:红色传承教育官网 CopyRight©2013-2019 电话:400-876-0602

京ICP备160067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