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国资国企决策者的探索中,我们已经看到了这种努力,他们在尊重现状的前提下,亦有不俗的创新,在镣铐中仍有巨大的发挥空间
市场化改革发展至今,国企高管的激励仍是一个绕不开的极富争议性的话题。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兹事体大,既涉及国企人事体制与公司治理机制,亦涵盖管理者定价等技术细节,更涉及社会心理与价值体系问题,因此,在实践中每每陷入搁置不议的尴尬境地,成为制约国企可持续发展的一道障碍。
这一困局的出现,当然和国企的垄断地位以及选人用人机制密切相关。在现行体制机制下,管理者选聘是行政任用与市场化选聘同时进行,那么两套体系激励究竟如何才能兼容统筹?在行业相对垄断的局面下,管理层的价值几何?在公司治理层面,如何确保董事会真正履行职能?这些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均存有难以明晰之处,而由于事涉利益分配,又极易引起社会公意的强烈反应。
但不管如何,激励不可回避,对于决策者而言,这一环更不能缺失。国企改革的现实表明,是否真正尊重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价值,企业发展会有天壤之别。最高决策层也早已正视这一现实,早在1999年,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即提出“允许经理人持股”的原则;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报告,再次肯定了“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可参与分配”的方式。
在现实生活中,作为企业家人力资本产权资本化最重要的形式,管理层持股一直有着巨大的需求空间。事实上,管理层收购、持股也一直在顽强前行,有关法规曾禁止向大型国有企业管理层转让存量股权,而实践中很快对此“灵活变通”——不能转让存量股权,管理层就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实行增量持股。在新《公司法》中,市场也看到了管理层股权激励的法律主张,证监会随后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也与之呼应。
不正视企业家的人力资本价值,忽视甚至漠视这一点,不仅会扼杀管理层的积极性,更将对国企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影响,从而造成国有资本的隐性流失。
在国企用人选拔体制难有根本性突破的前提下,如何在尊重既有现实的情况下,实现高管的有效激励,仍然大有作为。
在上海国资国企决策者的探索中,我们已经看到了这种努力,他们在尊重现状的前提下,亦有不俗的创新,在镣铐中仍有巨大的发挥空间。
比如,上海仪电对其下属企业所做的“增量奖股”激励方案,用增量做股权激励,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注入了动力,足以成为样本。虽然目前,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尚无可遵循的成熟规则,但其用“增量”的方式奖励股份,先让管理者购买公司股份再行奖励,一来可避免国有资产损失,二来长期绑定管理者与公司利益,三来能较好平衡各方利益,从而使改革得以顺利向前推进。
从中,我们看到了这些改革设计者的智慧和勇气,更看到了他们对国企发展的责任意识和敢于担当的精神。
尽管这些只是小小的有限突破,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天每一小步的尝试,将累积变成明日的一大步改革。对此,我们期待,更多的国企决策者满怀探索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的激情和企图心,大胆探索实践,实现更大的创新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