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国资党工〔2007〕23号
各有关企业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关系由云南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贯彻中共中央下发的4个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和云南省委制定的18项保持党员先进性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关系由云南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组发〔2006〕16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云岭先锋”工程,继续认真开展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国有企业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群(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企业抓基层党建工作格局,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企业的做强做大和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围绕全面加强企业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把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成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和服务企业职工群众,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使企业党组织实现“五好(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企业领导班子实现“四好(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企业党员实现“五带头(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自律树形象)”的目标要求。
三、工作责任
(一)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省国资委党委领导党组织关系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集团的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关系和生产经营都由企业集团管理的下属企业,其党建工作由企业集团党委领导。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生产经营由企业集团管理的下属企业,其党建工作由所在地党组织领导。
企业党委(党组)对本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兼任党内职务的企业行政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参与本单位的党建工作。企业党委(党组)的每位成员对分工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积极支持和协助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二)明确企业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和指导企业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将党的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机制相结合、从严治党与依法治企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与维护企业领导人员依法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相结合;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本企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目标和措施;负责抓好所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督查。企业党委(党组)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企业党委(党组)要做到每半年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党委会议)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提出基层党建工作意见。企业党委(党组)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每年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一至二次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深入调研,建立联系点。企业党委(党组)应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每年确定一至两个重点课题,由有关领导牵头,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建立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并要在实际工作中,根据领导职务和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联系点的设置。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开展党的工作比较困难的基层单位建立联系点。每位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两次,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三)开展活动,创新载体。企业党委(党组)要根据“云岭先锋”工程“五好五带头”的总体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做改革先锋、当技术能手、比工作业绩、争创新标兵”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开展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积极稳妥地开展ISO9000系列标准导入党建工作、建立党建质量管理体系的试点工作,做到定期考核、评比、表彰,努力形成“比学赶帮创”的良好环境。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企业党委(党组)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深入宣传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考核
(一)建立考核标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建立科学、实用、操作性强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层层签订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对企业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二)明确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省国资委党委每年对党组织关系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党委(党组),及其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是考核重点。各企业党委(党组)每年依次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三)运用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对党组织关系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党委(党组),及其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各企业党委(党组)应按照本意见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党委(党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细则,并及时将实施细则上报省国资委党委。
云南省国资委党委
200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