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资统评[2007]362号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国资委(办):
为做好2007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了解和掌握全省国有资产的运营及分布情况,省国资委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4号)及国家有关制度规定,制定了《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为全省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统一格式,填报范围为各地区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
二、本套报表是遵循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统一会计报表格式,由会计报表主体和相关附表组成,是集团合并报表与企业分户报表的统一格式。其中:集团所属大型企业分户报表的填报级次为集团总部及所属三级以上(含三级)子企业,三级以下子企业并入三级企业报送;中小企业分户报表的填报级次为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以上(含二级)子企业,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二级子企业报送。
三、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作为企业对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补充分析说明,是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企业应当在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同时,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规定的统一要求认真撰写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对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进行详细分析,以了解和掌握国有资产增减变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其影响因素。
四、从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和部分国有企业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当前《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不同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并存的情况,为做好过渡期间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兼顾执行不同会计核算制度的企业填报,本套报表格式兼容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等内容。各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分别选择相关科目、口径和内容填列。
五、全省企业应当按照国有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做好财产与财务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内部往来核对、资产质量核实、损益及时结转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本套报表统一的编制要求和方法,以2007年12月31日会计决算结果为基本依据,认真组织编制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以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国有资产营运情况。
六、集团型企业除编制其个别报表外,还应当在集团内部交易与内部往来等事项充分抵销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自下而上对各级子企业会计报表进行层层合并,编制集团合并报表。
(一)对于母公司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所属子公司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集团,可直接进行合并,编制集团合并报表。
(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的企业集团对所属合营子企业应当按照比例合并方式编制合并报表;国有投资各方占等额股份的子企业,应当由委托管理方按照规定编制企业合并报表。
七、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及投资收益按合并会计报表规定,已纳入国有投资单位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但重要参股企业需要单独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对于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政府部门直接持股的国有参股企业,应当填报本条报表,并单独汇总后报送。
八、各地区应当根据本地区企业的隶属关系进行逐级审核,在报表审核中,特别加强对合并范围和抵销事项的审核,对未纳入合并范围及未抵销充分的事项应当单独说明,严把审核关;在确保审核无误的基础上,汇总编制本地区汇总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分析、撰写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
九、各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应于2007年4月5日前报送湖北省国资委(统计评价处),具体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2007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年度间主要指标变动表,并按以上次序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汇总及全部基层企业分户电子文档。
(三)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
十、为减轻各地区和企业填报负担,本套报表的数据处理软件加挂了与财政部《200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数据提取与自动生成功能。
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湖北省国资委(统计评价处)联系。
附件:1、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2、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