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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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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国资传〔2007〕12号)时间:2007-02-28

关于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设区市政府国资委:

    根据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管理工作有关规定,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的注册培训工作计划4月份在石家庄市分三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2006年度考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

    第二、三期:注册有效期截至2007年4月30日和2007年6月30日的人员,以及2005年(含)以前考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尚未注册或注册有效期已过的人员。

    二、培训地点:石家庄市河北饭店(石家庄市火车站对面,电话:0311-87898114)。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4月10——12日,4月9日报到;

    第二期:4月14——16日,4月13日报到;

    第三期:4月18——20日,4月17日报到。

    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好第二、三期参训人员,不宜集中于某一期。

    四、参训人员须携带的材料:

    第一期学员:《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登记表1份;

    第二、三期学员:

    (一)《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登记表》1份;

    (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有关案例剖析或企业法制建设论文1篇(1500字以上)。

    五、参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咨询及联系:

    省政府国资委政策法规处,电话:0311-87902792、87800149(传真);联系人:周国银。

    附:《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登记表》

                                                                               二00七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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