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办发〔2009〕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完成2009年我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元目标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09年4月至6月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采取非常措施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二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09年二季度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目标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2009年二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项目建设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60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09年4月到6月,在全区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是:集中力量对2009年内要开工的项目加快审批,2009年上半年争取基本完成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完成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40%以上,确保实现自治区和市级层面新开工重大项目开工率达到60%。力争完成全年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自治区权限范围内各项审批工作。
具体目标是:(1)除由国家审批核准的项目外,自治区和市级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要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具备开工条件;(2)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预备开工项目前期工作,二季度要力争完成50%,三季度要全部完成,达到开工条件要求;(3)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项目,6月底前要将各项报批材料上报国家;(4)第二批新增中央投资广西项目要在6月底完成前期工作并全部开工建设。
二、工作任务
2009年二季度要确保完成两大方面项目前期工作:一是自治区和市级层面统筹推进开工重大项目共1536项,其中,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167项,市级层面1369项;二是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2265项。
(一)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开工项目。
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二季度要完成167项,其中上报国家审批29项,自治区审批54项,各市审批84项。
1. 按审批责任分。
(1)完成投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46项,其中:上报国家18项(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14项,自治区经委审批核准1项,各市审批核准备案13项。
(2)完成规划选址(选线)项目29项,其中:上报国家17项(由自治区建设厅负责),自治区建设厅审批7项,各市审批5项。
(3)完成土地预审项目76项,其中:上报国家18项(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18项,各市审批40项。
(4)完成批复用地项目83项,其中:上报国家3项(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报自治区政府审批80项。
(5)完成批复环评项目78项,其中:上报国家19项(由自治区环保局负责),自治区环保局审批21项,各市审批38项。
(6)完成批复水保项目101项,其中:上报国家20项(由自治区水利厅负责),自治区水利厅审批25项,各市审批56项。
(7)完成批复使用林地项目75项,其中:上报国家22项(由自治区林业局负责),自治区林业局审批53项。
(详见附表1、附表2、附表5、附表6、附表7)
2. 按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责任分。
(1)区直部门(45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1项,自治区交通厅14项,自治区建设厅3项,自治区铁建办12项,自治区教育厅4项,自治区水利厅4项,自治区卫生厅1项,自治区文化厅1项,自治区农业厅1项,广西机场管理集团2项,广西电网公司2项。
(2)各市(122项)。
南宁市16项,柳州市15项,桂林市11项,梧州市10项,北海市3项,钦州市13项,防城港市10项,玉林市1项,贵港市10项,贺州市3项,百色市6项,河池市5项,来宾市5项,崇左市6项,自治区农垦局8项。
(详见附表2、附表5、附表6、附表7)
(二)市级层面统筹推进开工项目。
南宁市10项,柳州市118项,桂林市104项,梧州市156项,北海市69项,钦州市18项,防城港市6项,玉林市145项,贵港市205项,贺州市19项,百色市236项,河池市70项,来宾市101项,崇左市234项。(详见附表3)
(三)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项目。
除自治区和市级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外,各市和自治区农垦局还要抓好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项目前期工作,其中:南宁市195项,柳州市210项,桂林市152项,梧州市95项,北海市120项,钦州市123项,防城港市69项,玉林市205项,贵港市116项,贺州市86项,百色市267项,河池市302项,来宾市71项,崇左市135项,自治区农垦局119项。(详见附表4)
三、工作责任
本方案的审批部门主要指自治区发展改革、经委、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审批是指上述部门负责的项目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
(一)各市政府责任。负责检查自治区已经下放或委托的各项审批权限落实情况,4月底前将落实情况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6000办公室);召开项目对接审批会并组织所属部门做好项目审批相关材料的报批和审批工作,市级审批的项目,要在6月底前完成审批,需上报自治区或国家审批的项目,最迟要在6月10日前上报完毕。
(二)自治区项目主管部门责任。负责做好区直项目审批相关材料准备工作,最迟要在6月10日前上报相关审批部门。
(三)区直审批部门责任。审批部门要按照“四个非常”的要求,提前介入,加强服务,指导各市各部门及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审批材料准备工作。由区直部门审批的项目,要特事特办,程序不改,手续简化,提高效率,所有项目要在6月底前办结;需报国家审批的要在6月底前上报并派人跟踪衔接,争取尽快获得批复。
(四)项目业主责任。要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衔接,尽快委托相关咨询机构、相关部门开展前期工作,及时依法缴纳各项费用,满足上报所需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二季度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项目前期工作对全年项目开工建设和投资目标完成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项目前期工作作为二季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对国家和自治区审批的项目,区直各审批部门主要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市政府市长为前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各市审批的项目,各市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市各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推进机构,原则上由各市各部门已成立的项目建设和投资推进办公室组织开展工作。要按照各审批环节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按一个项目一个前期工作台账细化管理,确保完成前期工作目标任务,促使项目早开工,多形成投资工作量。
(二)继续抓好项目对接协调工作。4月13日自治区组织的全区项目对接协调,取得了明显成效。要继续发挥项目对接协调的积极作用,创新项目对接方式,把对接协调作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抓手。近期各市要参照自治区的做法,组织本市各审批部门做好项目对接协调工作,现场解决一批项目审批环节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组的作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6000办公室)组织区直各审批部门在4月28日、5月20日、6月20日对项目分别进行一次联合集中审批。区直各审批部门要在4月底前对所负责审批的自治区和市级层面重大项目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梳理,逐个项目搞清没有完成审批的主要环节及其问题和原因,提出完成审批的工作进度时间表。各单位要将情况在4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6000办公室),以便尽快汇总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任务重、项目问题多的区直审批部门,要主动深入到各市进行项目对接,并将对接情况在对接后3日内报送。
(三)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各市要充分利用自治区下放或委托的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加快项目审批。区直各审批部门要贯彻执行桂政发〔2008〕47号文件精神,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缩小项目审批范围,简化审批手续,下放或委托审批权限。区直各审批部门要在4月30日前将进一步下放或委托的审批权限和审批事项情况专题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6000办公室),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6000办公室)汇总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招投标工作。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前期工作阶段,招标各项工作能够提前、并步、交叉、同步开展的,都要联动抓紧进行,尽可能缩短整体招标时间。
(五)转变作风优化服务。各项目相关审批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变等待上门为主动下基层服务,加强工作指导,搞好项目申报材料和办理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尽可能缩短项目申报前的工作时间。
(六)加强项目咨询评估工作。深化改革我区工程咨询评估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培育工程咨询市场。广西工程咨询中心(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接受项目咨询评估委托后,立即组织开展审查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任务,出具项目评估报告。
(七)加强督查检查。各市人民政府、区直审批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督察,并将贯彻二季度自治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方案的情况,在每月10日、20日、30日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6000办公室),以便及时汇总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各市人民政府要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6000办公室)牵头(技改项目由自治区经委牵头)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重点督查。
(八)建立奖惩机制。自治区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将前期工作推进成效纳入年底干部考核内容,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具体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附表:1. 2009年自治区层面开工重大项目二季度前期工作推进目标任务汇总表
2. 2009年自治区层面开工重大项目二季度前期工作推进(分市)目标任务表
3. 2009年市级层面新开工重大项目二季度前期工作目标任务表
4. 2009年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二季度前期工作目标任务表
5. 2009年自治区层面开工重大项目(报国家审批)二季度前期工作推进目标任务和责任表
6. 2009年自治区层面开工重大项目(自治区审批)二季度前期工作推进目标任务和责任表
7. 2009年自治区层面开工重大项目(各市审批)二季度前期工作推进目标任务和责任表
(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