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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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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2009〕6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十日

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二○○九年四月)

  2009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调整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十一五”规划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前改革发展形势,现就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动力和体制保障。主要任务是:围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推进改革,围绕调整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改革,围绕事关全局与长远的重点领域推进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提高行政效能。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优化组织结构,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健全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研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稳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整合政府各部门的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综合治理的能力。(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省监察厅牵头)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增加财政对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城镇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农村基础设施、自主创新等领域的投入。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现行的省对下财政管理体制,在适当增强省级财政调控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明确事权责任,促使事权和财权相匹配。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县乡财力保障水平,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的能力。继续推进“金财工程”为依托的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改革,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实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打通资金直接拨付的通道。深化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继续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税收和税制改革政策。继续做好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耕地占用税等近几年新出台实施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好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工作,促进企业增加投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配合财政部推进资源税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落实好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促进税制统一,公平税负。(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牵头)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抓住国家支持青海藏区发展的机遇,努力扩大全省投资需求,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持久拉动力。加快推进政府统建制和代建制相结合的建设管理模式,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深入推进项目建设运营机制改革,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决策权。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审批管理制度,改革政府投资管理方式,提高投资使用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完善宏观调控手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经济运行监测调节、中长期规划、计划、产业政策、财政资金配置和用地审批等调控手段,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节能减排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约束、补偿与激励相互配套的政策体系。建立科学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办法,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任务转化为可考核的客观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多种经济成分融合发展
  继续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和合理化的原则,加快国有资产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基础产业和关键领域聚集,增强国有经济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以产权多元化为重点,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通过增资扩股、产权转让、上市融资等方式,加大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扩大外来投资的比重或引入新的投资者,实现企业产权主体的多元化。继续做好盐湖集团(ST盐湖)与盐湖钾肥股份公司的合并重组工作;做好西部矿业集团股权和资产重组工作;力争完成茫崖石棉矿第二步改制工作;督促省路桥集团公司做好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推进省投资集团公司(桥电)的上市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运行行为,不断创新适应市场需求的机制和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造重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省经委牵头)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完善和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措施。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私营企业融资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优化发展环境。在取消“两费”的基础上,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各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检测、化验、有偿服务等各类收费。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出完善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和担保体系的有关政策,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担保机构。(省经委、省工商局牵头)

  坚持科技兴贸战略,优化产品结构,调整出口市场,在稳定外贸增长的同时积极培植新的出口增长点。研究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政策措施,转变招商方式,优化投资结构,全面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快现代流通业的发展,加强市场监测、调控和应急机制建设,以扩大消费促进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省商务厅牵头)

  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县域经济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进一步推动农业现代化示范工作,大力培育和壮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引导特色农村工业进入园区发展。不断提高农牧业组织化程度和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创新统筹城乡规划体制,加快推进城乡建设规划向县区、乡镇和村级延伸。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规划,推进农村城镇化发展及新农村建设。加快乡镇综合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奖补试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化解乡村债务。适时推进果洛、玉树、黄南三州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促进乡镇职能转变。(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牵头)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积极探索建立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完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进农村土地使用、管理等机制。尽快制订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牵头)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国家公益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经济组织为基础,科研院校、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业和农村流动,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省农牧厅牵头)

  继续做好粮食工作。切实抓好粮食现代物流、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加强粮食应急供应、加工、运输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省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提高应急供应能力。加强粮油质量的监管工作,建立粮油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省粮油质量和安全。(省粮食局牵头)

  五、规范和发展要素市场,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稳步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坚持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稳步扩大现有产品的市场规模,进一步加强市场制度建设,提高金融市场运行质量和效率,加快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继续深化我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继续深化开发银行商业化、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我省中小金融企业组建、改革和重组改造,加快青海银行改革,扩大青海银行在全省的机构设置,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我省中小金融机构的组建和改造。继续深化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涉农金融机构支农能力,规范发展适合我省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大力发展和完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与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支持我省优秀企业上市,鼓励、支持地方性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积极推广企业融资券业务,加大保险公司的引进力度,加大保险的覆盖面,开发个性化的适应省情特点的保险品种。(省银监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保监局、省证监局牵头)

  规范发展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建立健全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进一步落实土地监察制度,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全面启动牧民定居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现“住有所居”目标;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和措施,稳定住房价格;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整治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

  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功能。以规范准入、交易行为和保证商品质量为重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革市场监管模式,加大产权市场监管,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省工商局牵头)

  健全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稀缺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积极落实国家石油价格改革措施,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稳妥开展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加快推进排污费和垃圾处理费制度的改革。积极探索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新措施,进一步完善资源税收入使用和管理办法。加强对人民生活、农牧业生产、重要生产资料等领域商品价格的监测、监管和调控,努力将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六、进一步完善就业、企业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公平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的政策体系、创业带动就业体系和公共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健全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体系,确保城镇有劳动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积极研究市场情况变化对就业和劳务输出带来的影响,及时制定应对措施,进一步完善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就业政策的普惠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继续做好各项保险的扩面和制度完善工作,启动全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和全省生育保险,拟定我省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参保居民受益水平,力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研究建立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力争实现全覆盖高危行业、高危人群。研究制订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评估办法,全方位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全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

  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继续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大力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职工工资和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使企业职工合理分享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进一步健全工资分配宏观指导体系。完善工资监控机制,建立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督检查制度,促进分配公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

  七、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鼓励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推进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科技型企业制度。进一步推动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富有活力、开放竞争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建立民办科研机构和外资研发机构。加快推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建立完善科技投融资机制。深化省部产学研合作,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发项目、共建实验室、建立战略联盟等合作。积极完善科技公共服务和创业服务体系。(省科技厅牵头)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基础教育体制改革,逐步统一县域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推进县域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坚持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尤其是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全面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积极发展特殊教育,组织实施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大政府投入的力度。深入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高校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严格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行为,加强对学校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深化以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省教育厅牵头)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扩大推进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业务合作试点,积极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一体化,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并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健全新农合管理经办体系,规范和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全面推行垫付直报制,巩固参合率,提高报付率和受益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进一步放开文化市场,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组合。深化省属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劳动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牵头)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强化责任,组织实施好各项专项改革,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省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能,紧密跟踪各项改革推进情况,及时汇总报告省政府,确保全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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