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发〔2009〕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促进九江沿江开发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促进九江沿江开发的若干政策意见
加快沿江开发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九江是我省唯一通江达海的水运口岸,在我省大开放、大物流、大旅游和基础产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加快九江沿江开发和港口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九江港口城市的功能,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提升我省在中部地区的战略地位。为深入推进九江沿江开发,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关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重点扶持沿江高等级公路建设,对九江—瑞昌—码头一级公路建设,按实际开工建设里程,由省交通运输厅每公里补助一百万元。
2.2009年开工建设九江长江公路大桥,加快启动九江绕城高速公路建设。
3.支持城西港区、金砂湾工业区和码头工业城铁路专用线建设,先期启动城西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由九江市负责落实项目建设主体,省发改委、南昌铁路局等省相关部门要配合九江市政府积极做好项目可研等相关报批工作,加快项目进程;支持九江船舶材料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启用乌石矶粮库铁路专用线并延伸至该项目专用码头。
4.加快沿江地区变电站和电网建设,提高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确保沿江地区的电力供应,加快九江、湖口等500千伏变电站和八里湖、沙城、九化等220千伏变电站建设,根据电力负荷需求,推进码头、姑塘、金安、阎家渡、泉山、定山等110千伏变电站建设;支持城西港区、码头工业城等沿江开发板块的生活区、商务区实行输配电线路下地,所需费用按省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5.建设高标准防洪和排涝体系,支持沿江开发六大板块区域内防洪堤加固、排涝泵站新建改造、河道疏浚工程。支持城西港区尽快形成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区内赛城湖堤防洪按防御赛城湖50年一遇、区内治涝按20年一遇最大一日暴雨一日排至不淹重要建筑物高程标准进行建设;支持完善下一步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在省级配套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6.支持九江口岸建设,争取国务院批准把城西港区列入九江港水运口岸扩大开放,由省商务厅(省口岸办)协调国家驻赣相关口岸部门争取国家主管部门支持;支持城西港配套建设的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将城西港口岸通关中心、口岸水运电子通关平台等项目列入我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省商务厅安排“中西部外经贸发展基金”中部分资金用于奖励和支持九江口岸开发运输航班、航线和口岸作业区建设。
7.支持沿江开发六大板块公用码头建设;支持城西港区集装箱码头拓展危险品装卸及相配套的堆存业务,由省环保厅牵头,会同省安监局向上核报。
8.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组织和引导省内和周边地区企业的物流到九江口岸;争取国家海关总署等部委支持批准鹰潭、丰城废旧机电拆解园的废旧机电原料进口利用上海口岸转关至九江口岸直接进口;支持九江县沿江产业区建设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区,由省环保厅给予大力支持。
二、关于财政金融方面
9.对2012年年底前沿江六大板块和九江开发区内市县新建投产大中型工业企业增值税25%省集中5个点部分全额奖励同级市县财政,并按奖励额的10%给予嘉奖;对省直直接引进、安排以及中央和省属企业在此投资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企业(不含电力企业、南昌卷烟厂和省冶金集团所属企业)缴纳的增值税25%部分,省财政暂不参与分成。
10.拓宽沿江开发投融资渠道,由省政府金融办协调省金融机构和省内投融资公司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参与沿江开发建设;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机构的沟通协调,帮助九江沿江开发建设获得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融资。
11.大力引进外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到九江设立分支机构,力争两年内引进2-4家外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到九江落户;加大宣传推介九江沿江开发的力度,积极向省内外各金融机构推荐沿江开发项目,提升项目融资的覆盖率和成功率。
12.大力支持引进省内外资金在九江设立担保公司,为九江沿江开发建设提供担保、再担保业务;加强与省内外信托公司的沟通,为九江沿江开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短期信托融资服务。
13.积极推进上市工作,力争两年内九江沿江地区上市公司突破3家,在条件成熟时,由省发改委和省人行协调,帮助九江沿江开发公司发行融资企业债券,并与中国证监会加强沟通,帮助九江沿江开发公司早日上市。
三、关于土地管理方面
14.优先安排沿江的九江县、瑞昌市、湖口县、彭泽县、庐山区、浔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评审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做到随报随审,在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尽早报省政府给予批准。
15.支持沿江开发项目申请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省产业经济“十百千亿工程”推进会的项目,提交省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协商会予以重点考虑。
四、关于支持项目建设方面
16.支持城西港区建设,把城西港区开发建设列入全省重点工程项目,沿江开发相关的单个重大项目也列入省重点工程项目。省发改委(重点办)给予大力支持。
17.按照“属地为主、省里支持”原则,解决沿江开发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在省预留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指标中适当调剂用于九江沿江开发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省环保厅给予大力支持。
18.沿江开发六大板块的城西港区、瑞昌工业园区(含码头镇)、九江县工业园区(含沿江产业集中区)、九江经济开发区(含姑塘、金安)、彭泽工业园区(含马垱镇、银砂湾)、湖口工业园区(含金砂湾、银砂湾)工业生产用电执行江西电网工业电价,六大板块区域范围由省发改委界定。省发改委(物价局)给予大力支持。
19.由省工信委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沿江开发重大项目的煤、电、油、运保障体系,形成有效机制。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切实解决好企业原料和产品运输问题,尤其是车皮的需求问题,实施煤炭、成品油等重要物资优先供应。
20.支持沿江地区发展船舶工业,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防科工办等省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船舶工业发展的融资、担保、出口船舶预付款保函、船舶企业上市等工作;支持设立和申报沿江省级船舶配套园区、中小船舶制造及配套基地,给予入园企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