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企业函[2009]105号
各市(州)经委、扩权试点县(市)经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抓住“5.12”地震灾后恢复和重建的契机,以“7+3”产业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以工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中专业化分工、协作配套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链的延伸,进一步推进“小巨人”企业计划,现将2009年“小巨人”计划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全省工业“7+3”产业发展规划和培育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后备力量的需要,围绕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一个计划、五项工程和三大突破”实施意见的要求,本次资金的申报主要对象原则上为各市州、扩权县上报的2009-2010年度“小巨人”计划企业中,在本年度有列入全省8大优势产业振兴行动计划、符合全省工业“7+3”产业发展和产业链延伸,以及“5.12”汶川地震灾区企业(尤其是建材企业)和有区域经济特色的中小企业的新建或在建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各市(州)推荐3—4户、扩权县推荐2—3户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各市(州)经委、扩权试点县(市)经商局要高度重视,迅速将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到企业。企业按要求如实填报后,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各单位对本地项目要认真筛选,严格审查,汇总上报。
(二)凡符合条件的企业要认真填写《四川省2009年“小巨人”计划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表》和《四川省2009年“小巨人”计划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经各单位审查后填写《四川省2009年“小巨人”计划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上报材料按A4规格纸张装订成册,一式3份(汇总表需Excel电子文档)。
(三)上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5日。材料不齐和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上报项目需经我委审查初步同意后,再通知企业做项目其他材料的编制工作。
四、为进一步准确掌握我省2008年“小巨人”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各单位还需认真填报《四川省2008年“小巨人”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含Excel电子文档)。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小巨人”企业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单位:省经委企业处
联 系 人:赵 杨 杨 静
电 话:028-86264044 86265849
传 真:028-86267882
电子邮箱:scsjwqyc@163.com
附件:1、四川省2009年“小巨人”计划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四川省2009年“小巨人”计划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
3、四川省2009年“小巨人”计划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4、四川省2008年“小巨人”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
二○○九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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